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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文章 【发布时间:2015-07-16 00:00:00 】  【点击数: 】 【字号: 】 【我要打印

大连医科大学有线电视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校内有线电视系统为全校师生传播外线电视节目、教育卫星节目及内部自制教学节目等内容,为学校教学、科研、医疗提供服务,并丰富广大师生的业余时间的文化生活。为了保证有线电视系统运行安全与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有线电视节目传送

校有线电视可传送50套节目,其中有线电视节目36套,卫星电视节目10套,校内自办节目4套。

有线及卫星电视节目经学校审核确定后,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整,校内自办节目的播放必须经学校有关部门核定批准。

所有节目可有计划分区域、分时段向指定终端传送指定节目内容。

二、校内有线电视开通及收费办法

办公区内、学生公寓的活动中心和大厅、留学生公寓每个房间终端、学生餐饮中心等公用场所终端学校统一开通,费用由学校负责。

国际交流中心宾馆及专家公寓每个房间终端、经营网点每个终端开通由具体管理部门或个人到现代教育技术部申请开通,经研究同意后,到校财务处交纳收视费,现代教育技术部依据收费凭据给予开通,收费标准为200元/年。

学校每年拨一定的经费用于有线电视系统的维护与管理。收取的收视费用作为维护与管用费用的补充。

三、有线电视系统的管理

卫星接收机房和有线播控机房由现代教育技术部专人管理,其他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入内;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携带视音频设备及存储介质进入前端机房。

有线电视系统的设备和线路由现代教育技术部管理、维护及维修。

现代教育技术部负责弱电间管理,各楼宇的管理员负责定期巡查本楼的弱电管理间,每周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报现代教育技术部。

因工作需要增加终端须向现代教育技术部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进行。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五、本规定由现代教育技术部负责解释。

大连医科大学

2009年1月1日

编辑: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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