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
为进一步做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并根据最近省高校工委和学校开展的党建督察反馈情况,现对整理规范组织生活记录工作作如下说明。
一、组织生活记录(党支部组织生活一般不少于12次/年)
1.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记录(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所在支部不少于6次/年)。
2.三会一课记录。支部党员大会(一般1次/季度);支部委员会(一般1次/月);党小组会(一般1次/月);支部党课(一般1次/季度)。
3.谈心谈话记录(党支部书记每年与党员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
4.民主评议党员材料(每年1次)。
5.主题党日记录或材料(每月1次)。
6.党费收缴记录。
7.其他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名册。
二、工作记录要求
一是内容完整,主要内容应包括活动时间、地点、出席人员、缺席人员和会议内容等。
二是内容记录详实,通过工作记录准确反映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和效果。
三是条理清晰,按照工作程序如实记录。
四是程序规范。如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必须体现完成的工作程序。
五是应详细记录学习研讨中每名党员的发言内容,有表态意见的需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