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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文章 【发布时间: 2016年04月15日 09:18】  【点击数: 】 【字号: 】 【我要打印

现教中心党总支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更好地落实中心党总支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按照校党委委关于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部署要求,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权责对等、科学规范工作格局,促进中心党总支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工作全面落实。

  二、主体责任

  (一)中心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召开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每学期研究一次党委履行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中心工作总体布局,统一研究部署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工作任务落实。

  2.选好用好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的领导干部的教育培养机制、选人用人机制、考核评价机制。严格把好人选廉政关,在选拔任用干部之前,要根据职责分工,充分征求学校组织部和纪检监察审计处对拟任人选的意见,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健全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决防止和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抓好作风建设。深化正风肃纪,坚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认真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楼堂馆所建设、办公用房清理等相关规定,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和完善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制度。进一步畅通职工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认真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防止和纠正在工作过程中损害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引导和推动各科室领导人员为民、务实、清廉。

  4.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科室主要负责人的管理监督。完善部门科学治理结构,健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形成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体系。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有效整合监督资源,构建立体式的监督网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监督。

  5.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支持和保障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处理,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6.科学有效预防腐败。认真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活动;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要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完善党风廉政制度体系,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7.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落实党内各项监督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严以律己,以身作则,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二)总支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

  总支书记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积极推进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情况亲自汇报、重要信访调查亲自参与。

  1.主持召开总支委会议,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贯彻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部署基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定期研究解决中心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签批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文件和材料,加强对重要岗位、重要事项、重要环节的协调和监督。

  3.及时了解重要案件查处情况,认真签批和处理重要信访举报,对重要案件亲自协调督办,帮助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4.加强检查督促,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廉政勤政、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实施监督与管理,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

  5.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当好廉政表率,切实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党总支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亲自抓、主动抓、具体抓、经常抓。

  (三)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1.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抓好牵头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一次对分管科室进行廉政谈话,发现职责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

  2.加强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全年不少于二次。

  3.经常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分析,对完善制度和制度执行、权力制约和风险防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问题严重的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

  4.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报告制度。每年向校党委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总支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二)建立廉政约谈制度。领导班子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进行一次廉政主体责任谈话,提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三)强化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导致职责范围内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倒查追究领导责任,切实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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