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计算机实验中心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一、实验室的消防安全,由计算机实验中心负责,全面负责实验室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严禁在实验室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腐蚀性物品,禁止堆放可燃物,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和动火。
三、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并装有疏散标志。严禁在疏散通道堆放任何物品。
四、保证计算机周围通风良好,防止因潮湿损坏零件而造成短路
五、加强计算机上机操作时的管理,上机操作进行过程中上课教师应在场严格组织、指导学生进行上机操作。
六、实验室用电量不能超负荷,不得临时乱接电线,不宜长时间连续上机操作。
七、学生上机操作期间,上课教师要定时做好防火安全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
八、上机操作结束关闭计算机的同时切断电源及拔出电源开关。
九、消防器材应当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确保完整好用。采用灭火器防止意外的火灾发生,并定期更换灭火器。
十、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应掌握必要的防火常识和灭火技能,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发生火灾及时报警,积极扑救。
十一、实验室管理人员每日对实验室电源、电线、插座、插头、计算机和交换机等用电设备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保证用电安全;实验室管理人员定期检查门窗安全性,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保卫部门报告。
十二、上课或值班期间,由上课教师或值班人员负责整个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如发现存在隐患或问题应及时排除,如不能解决应及时通知实验室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十三、关闭实验室时,关闭所有计算机主机、显示器电源,查看是否有不安全隐患(如烟头),进行水电、安全例行检查后,上课或值班教师锁好实验室左、右门后方可离开。
十四、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
编辑:刘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