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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VPN使用及管理暂行规定

时间:2024-03-01 阅读:

 


大连医科大学关于VPN使用及管理暂行规定(修订版)

大医发[2013]266号

 

为方便广大教职工在校园网覆盖区域以外随时访问校园内网资源,特布置了远程访问设备,开通校园网 VPN 服务。用户可通过 VPN 服务,经公网接入并访问校园网内部资源,为了充分发挥设备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适用范围:

由于设备本身受用户数的限制,因此对教职工用户限制如下:

第一条 校本部在编、在岗教职工均可申请。

第二条 附属医院及中山学院因工作需要的医护人员和教职员工。

第三条 大连医科大学学籍且在校外有实际需求的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

第二章、账号申请:

第四条 开通维护工作都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专人负责。

第五条 校本部教师原则上不必填写申请,入职后,系统会自动为其开户。但因个别原因没有开户的用户,请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站下载填写《VPN开户申请单》,由所在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凭本人一卡通将书面申请表送至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经主任批准后开通。

第六条 附属医院、中山学院用户统一到本单位人事部门确认身份,由该部门负责人及本人签字盖章后,汇总后报学校现代教育技术部批准后开通。

第七条 学校博士、硕士研究生用户请到现代教育技术部网站下载填写《VPN开户申请单》,由其研究生导师签字后,凭本人一卡通将书面申请表送至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经主任批准后开通。

第三章、使用方法:

第八条 教工用户访问校园网用户服务网站vpn.dmu.edu.cn;学生用户访问校园网用户服务网站vpn.dmu.edu.cn,然后使用本人申请的VPN账号和密码登录。

第九条 更具体的使用方法可参考网络中心网站 VPN 服务使用指南,或****8001电话咨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络管理部。

第四章、注意条款:

第十条 用户登录VPN服务即接入校园网,因此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遵守中国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及校园网的相关规定,不得通过本服务从事违法、违纪、违规活动。

第十一条 用户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将VPN账号转借给他人,从而使他人通过本 VPN 服务获得校园网内资源访问权限。

第十二条 VPN服务用途是为了方便校内的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用户不得将其用于商业及其他用途,用户不得利用通过本 VPN 服务获得的校内资源牟利。

第十三条 用户不得利用本 VPN 服务恶意下载校内有偿购买的各种资源(包括图书馆的数据库资源等)。

第十四条 用户应在自己的主机上采取恰当的网络安全措施,不得在客观上攻击、干扰其他用户正常的网络使用及网络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 如发现违规行为,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络管理部将进行如下处理:

(一)根据情节不同将处以不同的处理办法:停止对违规账号提供 VPN 服务;停止违规账号在校内的一切认证功能。

(二)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用户自负,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规用户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三)对于通过本 VPN 服务从事违法、违纪活动,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违规用户负担责任。大连医科大学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保留向学校及公安部门申诉、举报的权利。

第十六条 大连医科大学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保留对本规定的修改权和最终解释权。

 

 

大连医科大学

2020年10月15日